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尊敬的基金投资人:

基金投资在获取收益的同时存在投资风险。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基金的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法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二)基金与股票、债券、储蓄存款等其它金融工具的区别
基金与股票、债券、储蓄存款等其它金融工具的区别
 基金股票债券银行储蓄存款
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信托关系,是一种受益凭证,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后成为基金受益人,基金管理人只是替投资者管理资金,并不承担投资损失风险所有权关系,是一种所有权凭证,投资者购买后成为公司股东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债权凭证,投资者购买后成为该公司债权人表现为银行的负债,是一种信用凭证,银行对存款者负有法定的保本付息责任
所筹资金的投向不同间接投资工具,主要投向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直接投资工具,主要投向实业领域直接投资工具,主要投向实业领域间接投资工具,银行负责资金用途和投向
投资收益与风险大小不同投资于众多有价证券,能有效分散风险,风险相对适中,收益相对稳健价格波动性大,高风险、高收益价格波动较股票小,低风险、低收益银行存款利率相对固定,损失本金的可能性很小,投资比较安全
收益来源利息收入、股利收入、资本利得股利收入、资本利得利息收入、资本利得利息收入
投资渠道基金管理公司及银行、证券公司等代销机构证券公司债券发行机构、证券公司及银行等代销机构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

(三)基金的分类

  1. 依据运作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申购和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2. 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混合基金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对基金类别的分类标准,6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但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比例不符合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规定的为混合基金。这些基金类别按收益和风险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即股票基金的风险和收益最高,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和收益最低。
  3. 特殊类型基金
    (1)系列基金。又被称为伞型基金,是指多个基金共用一个基金合同,子基金独立运作,子基金之间可以进行相互转换的一种基金结构形式。
    (2)保本基金。是指通过采用投资组合保险技术,保证投资者的投资目标是在锁定下跌风险的同时力争有机会获得潜在的高回报。
    (3)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通常又被称为交易所交易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s,简称“ETF”),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可变的一种开放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isted Open-ended Funds,简称“LOF”)是一种既可以在场外市场进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又可以在交易所(场内市场)进行基金份额交易、申购或赎回的开放式基金。
    (4)QDII基金。是一种以境外证券市场为主要投资区域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可以用人民币或美元等外汇进行认购和申购,在承担境外市场相应投资风险的同时获取相应的投资收益。QDII基金与普通证券投资基金的最大区别在于投资范围不同。

(四)基金评级

基金评级是依据一定标准对基金产品进行分析从而做出优劣评价。投资人在投资基金时,可以适当参考基金评级结果,但切不可把基金评级作为选择基金的唯一依据。此外,基金评级是对基金管理人过往的业绩表现做出评价,并不代表基金未来长期业绩的表现。

本公司将根据销售适用性原则,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并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

(五)基金费用

基金费用一般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在基金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由基金投资人自己承担的费用,主要包括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和基金转换费。这些费用一般直接在投资人认购、申购、赎回或转换时收取。其中申购费可在投资人购买基金时收取,即前端申购费;也可在投资人卖出基金时收取,即后端申购费,其费率一般按持有期限递减。另一类是在基金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信息披露费等,这些费用由基金承担。对于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的货币市场基金和部分债券基金,还可按不高于2.5‰的比例从基金资产中计提一定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70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三)依法转让或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六)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七)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八)基金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三、基金投资风险提示

(一)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三)基金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旗下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五)本公司将对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并根据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推荐相应的基金品种,但我公司所做的推荐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基金产品并自行承担投资基金的风险。

四、服务内容和收费方式

我公司向基金投资人提供以下服务:

(一)对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

(二)基金销售业务,包括基金(资金)账户开户、基金申(认)购、基金赎回、基金转换、定额定投、修改基金分红方式等。我公司根据每只基金的发行公告及基金管理公司发布的其它相关公告收取相应的申(认)购、赎回费、转换费。

(三)基金网上交易服务。

(四)基金投资咨询服务。

(五)基金净值、分红提示、交易确认等短信服务。

(六)电话咨询、电话自助交易服务。

(七)基金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

五、直销网上基金交易业务流程

(一)基金账户和直销交易账户的开立
  1. 投资者进行网上交易须先开立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时”)基金账户和直销交易账户。投资者可通过网上或直销柜台开立用于网上交易的直销交易账户。
  2. 投资者通过网上开户时,在账户资料中预留的资金账号须为博时指定的银行卡账号,且开户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应与开立上述银行卡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一致,方可通过博时网上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和直销交易账户,并通过博时指定的银行网上支付系统划付购买基金款项。
(二)投资者直销网上交易的开通和取消
  1. 投资者欲进行网上交易需办理网上交易的开通手续,并与博时通过网上或直销柜台签订相关协议(通过网上开户的投资者默认已开通网上交易)。
  2. 开通或取消网上交易可通过博时网上系统办理,但开通或取消的成功与否以博时的确认为准。
  3. 投资者取消网上交易方式后,仍可通过博时直销中心进行有关交易。
(三)用户密码
  1. 投资者登录网上系统需通过基金账户查询密码(以下简称"登录密码")验证。
  2. 投资者在网上交易需通过交易账户的交易密码验证。
  3. 投资者应妥善保管登录密码和交易密码以防泄漏。由于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密码泄露而引起的损失,责任由投资者承担。
  4. 投资者的登录密码和交易密码可以变更,密码变更实时生效。
  5. 投资者因密码丢失或遗忘等原因需办挂失手续的,须通过博时提供的方式办理密码挂失手续。
(四)认/申购申请及撤销
  1. 投资者可通过网上系统提交基金认/申购申请并通过指定资金结算途径划付认/申购资金,通过指定资金结算途径划付的数额限制以该结算途径的规定为准。
  2. 投资者可根据提交认购/申购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单编号来撤销当日业务受理截至时间前提交的认/申购申请,撤销申请也须于当日直销受理截至时间前提交。博时在撤销认/申购申请确认后,将通知银行对于已划付成功的认/申购资金做出相应处理。已确认成交的认/申购申请不能撤销。
(五)赎回申请及撤销
  1. 投资者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基金赎回申请和撤销赎回申请业务。赎回业务操作应遵守博时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 投资者可根据提交赎回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单编号来撤销当日业务受理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赎回申请,撤销申请也须于当日直销受理截至时间前提交。已确认成交的赎回申请不能撤销。
(六)变更分红方式及撤销
  1. 投资者可通过网上系统办理变更分红方式业务。
  2. 投资者可根据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单编号来撤销当日业务受理截止时间前提交的变更分红方式申请,撤销申请也须于当日直销受理截至时间前提交。已确认成功的变更分红方式申请不能撤销。
(七)资金支付与结算
  1. 投资者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进行资金划付时,应当采用博时认可的资金结算途径及结算方式。若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使用其他扣款/结算账户,造成的交易失败等而引致的损失,博时不承担责任。
  2. 投资者须首先开通指定资金结算途径网上支付业务后,方可通过指定资金结算途径支付认购/申购基金的款项。
  3. 投资者提交基金认购/申购申请后,可即时通过指定资金结算途径支付认购/申购资金,也可在认购/申购申请有效期内(认购支付截止到认购申请当日17:00,申购支付截止到申购申请当日15:00),另行对提交的认购/申购申请划付款项。
  4. 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提交的认购/申购申请,除可通过指定资金支付结算途径支付资金外,还可利用汇款方式将资金汇划到博时指定直销资金账户,汇划资金以资金实际到账为准(认购资金到账截止到认购申请当日17:00,申购资金到账截止到申购申请当日15:00)。
  5. 投资者对T日提交的认购/申购申请撤消后,通过指定资金结算途径成功支付的购买资金将于T+1日退回投资者支付账户,该笔退款免收划款手续费;通过汇款方式成功到达博时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购买资金将根据投资者提交的退款申请办理退款。
  6. 投资者在T日提交的认购/申购申请,若在申请有效支付/到账截止时间内未能将资金付足,则博时直销系统自动按投资者在申请有效支付/到账时间内实际到账金额提交投资者的认购/申购申请。
  7. 投资者在T日通过指定资金结算途径支付的资金,若由于支付时间晚于申请有效支付截止时间导致申请无效,则博时将于T+2日将该笔资金划向投资者支付账户,该笔退款免收划款手续费。

注:上述时间均以博时系统时间记录为准。

(八)交易时间
  1. 认购期内,基金认购申请的受理截止时间为每日下午17:00,如投资者于17:00后提交申请,则该申请被视为下一工作日的申请,但认购截止日当天17:00以后提交的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进入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期,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截止时间为下午15:00,如投资者于15:00后提交申购/赎回申请,则该申请按下一个工作日的申请处理。投资者委托申请的时间以博时系统时间记录为准。
  2. 如因不可抗力及非博时人为因素而导致网上交易时间的变更,因此造成投资者不能及时委托的情况,博时不承担责任,投资者可以选择其他博时认可的交易方式进行委托交易。

六、投诉处理和联系方式

(一)基金投资人可以通过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或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营业网点所提供的服务提出建议或投诉。对于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当日回复,不能当日回复的,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对于非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在顺延的第一个工作日回复,不能及时回复的,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

(二)基金投资人也可通过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诉。联系方式如下: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网址:www.csrc.gov.cn ,联系电话:010-88088086,传真:010-8808801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0 层,邮编:100033。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
网址:www.csrc.gov.cn ,联系电话:021-50121047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55号,邮编:200135。

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
网址:www.csrc.gov.cn ,联系电话:0755-83263315,传真:0755-83260010,举报投诉信箱:shenzhen@csrc.gov.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体育大厦东座,邮编:518028。

中国证券业协会:
网址:www.sac.net.cn ,电子邮箱 huizhang@sac.net.cn,地址:北京金融街富凯大厦B座二层
邮编:100140。传真:010-66575896,电话:010-58352888(中国证券投资者呼叫中心)、www.sipf.com(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网)。

(三)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基金投资人可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基金合同约定的地点。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投资人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我公司和基金管理人承诺投资人利益优先,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为投资人提供服务,但不能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能保证基金的最低收益。投资人可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 )或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 )查询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核实我公司基金销售资格。

基金销售机构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bosera.com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105568
客户服务中心传真:010-65187066
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邮编:100005